根据国务院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第775 号令)、 湖北省人民政府《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 430 号令,以及国家碳市场相关要求,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,加强湖北省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,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 2024 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中,湖北碳核查控排企业数陶瓷行业占4%。
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安排,核查机构承担碳排放核查具体任务,负责审核企业提交的月度信息化存证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、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,按时出具并提交核查报告。
据了解,今年是全面实施全国碳市场扩围工作的开局之年,重点协助扩围行业企业质控计划制定、设施台账管理、排放报告编制、月度信息化存证等;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工作,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辖区内控排企业,并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核查的协调和联系工作,推进核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;控排企业要主动配合核查工作,如实提供与碳排放相关的数据台账、凭证等材料。
如果在此次核查中,控排企业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自收到核查结果后的7 个工作日内,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复核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同时向所在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复核申请。
核查机构要严格按照《湖北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,客观、公正、独立地开展核查工作。对于核查过程中发现控排企业存在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的问题线索,应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。
在今年核查湖北陶瓷企业中,宜昌地区占54%,黄冈地区占27%,咸宁、孝感、荆门、襄阳4个地区占19%。


